Workflow
汉商集团:汉商集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600774HSGC(600774)2024-01-09 09:37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 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汉 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汉商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独立董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见。 第十一条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 它相关资料。 第七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 程中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