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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信: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4月)
600776EASTCOM(600776)2024-04-26 13:14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各 委员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 成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 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立三名或以上委员,其中主任委员一名。 第六条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 当占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由独立 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