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工 作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东方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 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和义务,勤勉尽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 性陈述。 第三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关于年报工作的汇报和沟通机制,为独立董事履行职 责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 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 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并负责及时 向董事会汇报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