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宝能源: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3年10月修订)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担保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保障 公司财产安全,切实防范担保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2 号——担 保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实行对外担保统一管理制度,财务管理部是对外 担保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公司担保管理办 法; (二)指导各所属子公司建立健全担保管理制度; (三)组织开展对各所属子公司担保相关业务的监督检查; 1 (四)按程序决策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担保事项; (五)其他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应履行的担保管理职责。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本公司和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的所属子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以第三人的身 份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当被担 保企业未按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