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修订)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前述事项的调整或变更;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1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修改本章程;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财务资助事项;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行使股东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通 知、召开和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