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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华新水泥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0801HUAXIN CEMENT(600801)2024-03-28 12:41

为规范与保障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法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 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