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控股股东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关事项核实情况的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引要求经 我司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认真核实,除了前期你司已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披露的事项外,我司 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你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涉及你司的重大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你司本 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你司股票的情况。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关事项 核实情况的承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股票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12 月 12 日 、 12 月 13 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以下无正文) (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关事项核实 情况的函》盖章页 ) 济南高新城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手 (2月13。 如有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及重大信息,我司将及时通知你司,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