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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济南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600807S.T.H(600807)2024-04-26 12:12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并根据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 执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4-014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 会【2022】31 号,简称"《解释第 16 号》")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和调 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济南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