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兰生股份: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2024年8月修订)
600826DLG EXPO(600826)2024-08-29 08:11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