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上海机电年审会计师就上海机电对年报工作函中提出的相关问题所作回复的专项说明
普华永道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或"我们")接受上海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机电"或"公司")委托,审计了上海机电 2023年12月 31日的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合称"2023年度财务报表")。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并于 2024年 3月 21日出 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10015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上海机电财务报表是上海机电管理层的责任。我 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上海机电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收到并阅读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 0294 号)(以下简称"年报工作 函"),我们以上述我们对 2023年度财务报表所执行的审计工作为依据,就上海机 电对年报工作函中的相关问题的回复作出我们的说明,详见附件。 本说明仅供上海机电用于回复工作函中的问题时参考,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