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上海机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