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上海机电:上海机电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600835SMEIC(600835)2024-08-16 09: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 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