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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中国(为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法律意见书中"中国"仅指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特 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 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 他公告 ·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