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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600846TJKJ(600846)2024-06-04 11:37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 "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四) 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五) 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关系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 人。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