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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湖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盖章)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现提 名王艳、刘艳清、刘衡为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 名人已同意出任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 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 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被提名人在本次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时已根据相关规定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