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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湖科技:关于星湖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关于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会后 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上市公司" 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申请已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 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领取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0 号)。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 未实施完成。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发行人对相关会后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及承诺如下: 一、公司经营业绩的变动情况 (一)上市公司 2023 年上半年业绩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了《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