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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湖科技: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 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汇报工作。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等,在其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成员均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会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 年修订) (2024 年 4 月 19 日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广东肇庆星 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含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