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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雁吉祥: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868MEI YAN(600868)2024-09-19 10:37

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 2803 邮编:518048 电话:(86-755) 2939-5288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受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贵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就贵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四)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贵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下午在广东省梅州市梅 江区华南大道58号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能勇先生主持。 (六)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 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会议 审议的事项一致。 综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