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油服: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15 年 2 月 9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 年 3 月 26 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1 第一章 总 则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 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 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 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 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 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六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治理,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上市地 证券监管规则和《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