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油服: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2015 年 2 月 9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 年 3 月 26 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至少由 5 名董事组成,设主任一名,可设副主任 一名。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指定的委员担任。 战略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公司改革发展部,负责承办战略委 员会的有关具体事务。 战略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由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部) 提名并经战略委员会委任。战略委员会秘书协助战略委员会 开展工作,包括协助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办事机构之间的沟通。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亦同时不再担任委员职务,由公司根据需 要按照前述三、四条规定补充委员人数。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咨询委员,咨询委员应战略委员 会的要求向战略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 第三章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战略委员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