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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十届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00875DEC(600875)2023-10-30 10:38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中1人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 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334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且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关于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且 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3年11月25日届满且相应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24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除限售资格条件, 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