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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能:凯盛新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600876LYG(600876)2024-09-20 10:33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年报工作制度如下: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 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 独立董事可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要求,以及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及 酬金进行检查和分析。 第六条 年报编制期间,独立董事应当履行全面监督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加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 见面会,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 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 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独立董事应当再次参加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见面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 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