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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可蓝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00882Milkground(600882)2024-06-04 09:5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妙可蓝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