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闻科技: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5月制定)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5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变更、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南博闻科技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 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 议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