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晟文化:大晟文化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诚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