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日股份: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 设,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对 其的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诊 断与完善,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 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 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 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 门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广州广日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