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日股份: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规范对外担保行为,维护股 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 事人的约定,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企 业作为担保人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 不履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 同等,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 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 互利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 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按照本 制度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