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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达证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0906Caida Securities(600906)2023-10-24 09:38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 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通知方式为:直接送达、传 真、快递、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等。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财达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共产 党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制订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 务。 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