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银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本行公司治理,加强对非独立董事及经营管理层的约 束和监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本行健康、持续发展,根 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行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本行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本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要求; (三)具备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行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本行整体利益,重点关注中小股东和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不得在超过 2 家商业银行同时任职,且原则上最多在 5 家 境内外企业兼任独立董事,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