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银行:股权管理办法(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权 管理工作,规范股东行为,维护本行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 合法利益,促进本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保险机构 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机构股东承诺管理有 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本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股权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持有本行股份的全体股东;并遵循分类管理、资质优 良、关系清晰、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的管理原则,确保本行股东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清晰透明。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管理办法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四条 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拟首次持有或累计增持 本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 核准。对通过境内外证券市场拟持有本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行政许可批复, 有效期为六个月。审批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国家金融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