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能股份: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郭中华 吴梦云 侯晓红 王后海 2023 年 8 月 24 日 经核查,我们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 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