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 派 復 1 湖南人穗律师事务所 见 书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车站南路 171 号芒果雅苑 10 栋 18-23 层 电话: 0731-82280777 传真: 0731-84411677 致: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天盐业"或"公司") 与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合 同》的约定,本所指派贺团涛律师、陈劲峰律师作为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先后于 2021年 2月 4 日、2021 年 4 月 17 日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 修订稿》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于2021年5月11日、2021年 12 月 27 日分别出具《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 2024年 1 月 10 日举行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