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雪天盐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 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 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 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变更时间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