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举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所律师基于审慎性和重要性原则,审阅 了公司与该事项相关的股东会会议文件、董事会会议文件、监事会会 议文件、独立董事意见及其它必要资料和事实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和验 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 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 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 时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