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重庆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我们作为重庆 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我们认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较强的专业能 力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具备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 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 益。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经审议《关于审议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我们认为: 本次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对专项计划优先级本息兑付 及专项计划费用等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是为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需 要,符合一般商业惯例,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