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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利华 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们作为利华益 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 审阅了公司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文件,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 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拟调整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 发展所需进行的调整,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临时性的关联交易, 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 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 正常市场价格及权威网站指导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