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3〕0229 号 王学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股份或公 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 为。 一、重大诉讼进展披露不及时 2023 年 9 月 5 日,公司披露重大诉讼进展公告称,公司前期披 露因合同纠纷对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等主体提起民事诉讼 ((2021)粤 03 民初 7558 号),诉讼金额 28,306.91 万元。2021 年 12 月 8 日,该案件由广州中院移交深圳中院审理,诉讼对象增加 了随州市天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诉讼金额调整为 181,029.72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达 40.14%。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向公司支付相 1 关于对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 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宝胜股份,A 股证 券代码:600973; 夏成军,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关款项。上述诉讼金额重大,公司披露提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