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爱众"或"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明确本激励计划 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实施程序、特殊情形处理等各项内容,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2018]第148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 发分配[2006]175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文),参照《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 第二条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变更和终止。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 事会办理。 第三条 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根据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