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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爱众: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600979AAA PUBLIC(600979)2024-01-09 07:58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8]第 14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 175 号文)(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文)(以下简称"《规范通知》"), 参考《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 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核心骨干人员。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 本激励计划授予时于公司(含合并报表分、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签署了劳动 合同或聘任合同。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 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也均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且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