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管理制度(修订稿)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舞弊风险防范能力,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作用,促进廉洁从业,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子(分)公司反舞弊工 作。国家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营和参股公司可参照本制度的主要精神,建立适宜于本公 司发展的反舞弊工作机制。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舞弊是指公司内部人员或内外部人员串 通采用欺骗、隐瞒或破坏信任等违规违纪违法手段,为谋取个人 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公司和股东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为公司谋 取不正当经济利益,同时也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 反舞弊内控工作机制主要包括舞弊的表现形式、反 舞弊职责归属、舞弊的预防和控制、舞弊的举报、调查及处理、 舞弊的补救措施。 — 1 — 第二章 舞弊的表现形式 第五条 舞弊的分类 (一)按照舞弊的目的划分,分为谋取公司利益的舞弊和损 害公司利益的舞弊。 (二)按照舞弊者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