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一月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仕家用电器"或"增持人")的法律顾问,受格兰仕家 用电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