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参照适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信用保 证、资产抵押或质押及其他担保行为。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 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保函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四)公司全体董事及经营层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担保,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对任何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应当予以拒绝; (五)公司经营层必须如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