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互联:浙文互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明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在公司决策过程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 略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决定。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