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马应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到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审计监控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 门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指导和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1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增补 新委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日 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等工作,常设机构在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