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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铁路: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4年修订)
601006Daqin Railway(601006)2024-04-26 08:32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行为,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特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