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闫国庆)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闫国庆,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宁波舟山港集团有 限公司提名 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七)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 三 )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