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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版:山东出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 事尽责履职,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