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芳集团:独立董事对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作为甘肃国芳 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审阅相关文件并经审慎分析之后,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相关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现 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事宜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 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甘肃杉杉作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甘肃杉杉提供财务资助, 为确保项目经营的资金保障及甘肃杉杉稳定发展,将提供其尚未归还的财务资助 8,500.00万元期限延长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收取资金占 用费,且定价公允,能使得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 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