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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能源: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601101Haohua Energy(601101)2024-05-29 09: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已作出一审判决。 涉诉企业:原告: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乌苏煤炭公司");被告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红墩子煤业")。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法院认为:(1)本案涉及的《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系 原、被告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且被告已经使用了原告 转让的采矿指标,并已产生效益,《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原 告已实际履行,因此本案涉及的《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成 立,被告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2)按照《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被告使用了 原告的二号井、七号井的采矿指标,并已获得利益,按照约定应 当向原告支付使用费 8,219.55 万元(74.05 万吨/年*111 元/吨), 但被告未支付,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应当承担民事责 任,对原告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