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重: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按 照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部分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 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3--027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后,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执 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 ...